集团动态

集团动态

关于发布辽宁省发展新质生产力母基金申报及运作指引的公告

时间:2026-03-31   访问量:54

辽宁省发展新质生产力母基金( 以下简称“省级母基金”)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强化金融创新,发挥长期资本、耐心资本作用,推动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未来产业培育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引导基金, 旨在进一步优化辽宁产业布局,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推动辽宁新质生产力发展。

一、投资方向

基金集群重点投向具有引领作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前瞻性的未来产业、具有基础优势的传统产业,聚焦辽宁4个万亿级产业基地和“2211”产业体系规划布局。推动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生物医药和医疗装备、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集成电路装备、机器人等新兴产业不断壮大;重点培育深地深海空天、氢能、先进储能、生物制造、基因技术与细胞诊疗、具身智能、第六代移动通信等未来产业;支持低空经济、人工智能、海洋经济等领域科技研发与技术创新;支持先进装备制造、石化和精细化工、冶金新材料、优质特色消费品等传统支柱产业向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发展, 以“智改数转”优化提升传统产业。

二、主要架构

省级母基金与央企、银行资本、产业龙头等社会资本,及省内各市、相关省属企业共同出资设立省级产业投资专项基金、省级创业投资专项基金、市级产业专项(母)基金、省属企业产业专项基金共四类专项基金。专项基金进一步吸引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子基金或直接投资项目。

三、功能定位及投资模式

省级产业投资专项基金旨在吸引国家级基金、央企资本、保险资金、银行资本、民营资本、外资等各类资金,重点投向省内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和传统支柱产业,支持辽宁“2211”产业体系建设。

省级创业投资专项基金旨在支持科技创新,着力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培育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引领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

市级产业专项(母)基金旨在立足地方产业基础,采取“一市一策”针对性投资策略,支持区域优势及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壮大,完善地方现代化产业体系;

省属企业产业专项基金旨在围绕企业主业及产业链上下游关键环节,支持产业强链、补链、延链,支持辽宁传统支柱产业升级发展,推动省属国企主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

四、申报工作安排

省级母基金常态化开展基金申报工作, 由辽宁基金投资有限公司负责统一受理申报申请。根据申报情况开展材料审查、尽职调查、专业论证等工作。

根据辽宁省政府投资基金有关管理制度及《辽宁省发展新质生产力母基金组建方案》,现发布省级产业投资专项基金、省级创业投资专项基金、市级产业专项(母)基金、省属企业产业专项基金申报及运作指引, 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辽宁省发展新质生产力母基金申报及运作指引(2026年3月版).pdf

省级产业投资专项基金申报材料说明.docx

省级创业投资专项基金申报材料说明.docx

市级产业专项(母)基金申报材料说明.docx

省属企业产业专项基金申报材料说明.docx


上一篇:金控集团召开"2025 年度智慧金控建设收官"暨系统上线启动会议

下一篇:没有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