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辽宁省纪委监委连续两年以“一号文件”公开发布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持续惩治影响营商环境的腐败毒瘤和作风顽疾,不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2022年,《辽宁省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提出“一年攻坚突破、三年显著见效、五年全面优化”的监督目标,聚焦信用、司法、执法、审批、监管、中介、经营、政务服务“八个环境”,全面起底问题线索;2023年,《辽宁省纪委监委2023年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监督行动方案》出台“十项清理措施”,统筹数量质量分量,有效解决近1.7万件营商环境问题,推动全省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神状态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发生重大转变。问卷调查显示,企业群众对辽宁营商环境总体满意度达95.45%。
2024年是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攻坚之年。营商环境监督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聚焦司法、执法、审批、监管、中介“五项权力”,营造“八个环境”,逐个领域深化“常规+营商环境专项”双巡视,全力推动以下八个方面显著见效。
一、监督清理影响振兴发展的做法取得务实成效
督促各地区各部门专班推动、专人负责,系统梳理巡视巡察反馈、12345热线转办、部门办结后企业群众“不满意”的问题和社会负面舆情,对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清理影响振兴发展做法的通知》明确的20种情形,紧扣政策“过期”、制度空转、做法不合理等掣肘政策落实、制约机制高效运行问题,深度清理不合时宜的政策文件、不合理证明和互为前置要件,着力整治违规罚款、收费等乱象,推动向清理影响高质量发展的做法深化。督促各级领导班子成员“沉浸式”体验办事流程,发现问题、分析症结、创新举措,及时建章立制,强化宣传推广,以个案销号推动类案解决,以点的突破带动面的提升。
二、监督清理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取得务实成效
将偿还拖欠账款情况纳入省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系统,实行台账管理、专人督办,月报账、季对账,督促责任部门实事求是核定欠款数额,推动政府部门与企业积极沟通、达成协议,尽快清零小额、有序清偿大额无分歧欠款,依规依法解决有分歧欠款,优先清偿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严肃查处瞒报漏报、违规新增拖欠账款行为和借清偿之机吃拿卡要、收受好处、违规处置资产等“靠债吃债”问题;对清偿不力、二次失信的,加强约谈、督促,坚决维护政府诚信。
三、监督推动“一网通办”和“办事不找关系”改革取得务实成效
督促政府部门丰富拓展“不见面提交”“不见面审批”等数字服务场景,进一步扩大“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范围,推动“辽事通”APP综合运用、增容提速,让更多便民利企事项、服务、政策实现“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督促政府部门制定并公示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推进项目审批集中联合办公、手续并联办理,提速后置审批事项,推开营商环境“一码监督”,助力打造“极简审批、极优服务”的最优环境。持续开展“清风辽宁政务窗口”评选活动,推动《办事不找关系指南》由政务服务向便民服务领域延伸,通过公示公开权力事项、流程、途径,引导企业群众按标准程序公开透明办事,督促公职人员自觉践行“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重要要求。
四、监督推动“一网交易”改革取得务实成效
按照“省级统筹、市县适配”“应进必进、应接必接”原则,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将交通、建设、农业农村、水利等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和农业农村集体产权、国有产权等交易平台和系统,全部接入“一网交易”平台,做到平台之外无平台、无交易。推动相关部门运用协同监管平台,对围标串标、资质造假挂靠、违法发包转包和拖欠、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开展“一网监管”、协同处置和常态化治理,打造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市场环境。公共资源交易部门每季度通报系统接入和数据汇集情况,对逾期未接入、仍在“网外”循环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追责问责。“一网交易”建设情况纳入营商环境考核范围。
五、监督打造“阳光辽宁”系列行动取得务实成效
推动“阳光辽宁”行动向企业、校园、医院拓展,部署应用覆盖市县(市、区)的“阳光国企”“阳光校园”“阳光医院”三个系统平台,形成阳光系列品牌矩阵。督促市县管企业和学校、医院按照公开事项目录,及时公开业务流程、资金使用、工程建设、职称评定、监测公示等信息,以公开防腐败、促公正、赢民心,维护企业员工、学校师生和医患人员的合法权益,营造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文化氛围和良好发展生态。聚焦群众关切,监督推动城市供暖、物业管理情况纳入社区公开事项目录,深化拓展“阳光三务”民生治理功能。
六、监督办理破坏营商环境案件取得务实成效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上下联动,持续推进“万件清理”“微腐败”大清扫和“万件化访”行动,深化源头治理。聚焦“八个环境”,紧盯“五项权力”,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的监督,严防“小官巨贪”。深入实施大数据赋能,深挖彻查营商环境问题背后的腐败、责任和作风问题,不断提升查办案件的穿透力、震慑力。坚持服务保障振兴发展大局,准确把握受贿行贿一起查,在监督执纪中注重维护涉案企业合法权益,推动相关部门帮其解决疑难问题,既堵死利用权力设租寻租的“后门”,又大开为企业群众排忧解难的“大门”,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员”。
七、监督塑造服务发展的法治环境取得务实成效
督促政法机关纵深推进涉企业、涉信访、涉超期案件专项监督三年行动,聚焦本系统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和破解难题专项活动,坚决整治有案不立、违规使用强制措施,涉企案件久拖不办、久审不结,超标的查扣冻企业财物、超期发放执行款,执法监督不主动、不到位等问题;坚决纠正合法不合理、类案不同罚、过度处罚等裁量权过大问题;严肃查处枉法裁判、违规插手干预或过问涉企案件、利用刑事手段介入经济纠纷以及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人情执法、粗暴执法等行为,最大限度减少侦查办案件对企业正常经营造成的负面影响,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八、监督优化企业群众诉求的受理、办理、反馈取得务实成效
督促各地区优化12345热线驾驶舱功能,建立健全专家席管理、部门办理绩效和话务员队伍激励保障制度,提升精准分派、有序处置问题诉求质效。推动“12345热线+网格”机制覆盖全省村社,深化公共服务行业“直通车”办理机制;督促建立“首问首接+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制,及时响应、联动会商、有效处置情况复杂、历史遗留、长期未办结等问题,谱写新时代“枫桥经验”辽宁篇。推动12345热线由事后治理向事先预防深化,更好发挥辅助决策功能和情报预警作用;持续开展供热问题“冬病夏治”行动,分类梳理问题,推动深入整治,提升营商环境数字治理效能。
辽宁省纪委监委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客观制定评价标准,指导各级纪检监察机构正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坚持尽职免责、整改减责,以有力有效监督助力辽宁营商环境整体水平在区域发展中取得领先地位。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构按照本方案开展行动,不再另行制定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