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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金控集团纪检监察组召开5月月度工作例会

时间:2023-05-05   访问量:853

5月5日,省纪委监委驻金控集团纪检监察组召开2023年第5次月度工作例会。会议由驻金控集团纪检监察组组长杨勇主持。

会议“第一议题”学习了二十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会议传达学习李希同志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委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上的讲话、刘金国同志的总结讲话、李希同志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常委会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会议传达学习了《关于保障实施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监督工作方案》《关于做好安全生产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安全工作的通知》《关于青海省6名领导干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查处情况及教训警示的通报》《关于五起借培训考察之机公款旅游典型案例的通报》《关于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等文件。

会议听取了融资担保集团纪委和中天证券公司纪委关于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学习教育环节工作情况的汇报和“阳光国企”平台建设管理工作推进情况介绍。

会议要求,各纪检机构要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将主题教育与教育整顿相结合,协调推进、互促互进,努力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进一步做好教育整顿工作,积极开展廉政教育,各纪检机构负责人要带头作廉政教育报告,持续推动学习教育入脑入心、教育整顿走深走实。要落实《辽宁省纪委监委关于保障实施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监督意见》,结合单位实际制定监督工作方案,切实保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取得实效。要立足职能职责,积极主动作为,把做好安全生产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坚决整治安全生产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做好各项安全工作,筑牢自身安全防线。要扎实做好中纪委及省纪委关于借培训考察之机公款旅游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警示案例的传达工作,及时提醒关键部门、关键岗位,避免相关问题发生,做到主动监督、靠前监督。要始终牢记打铁仍需自身硬,不断增强业务能力和履职能力,认真学习、严格遵守《纪检监察干部使用网络平台、互联网客户端“十严禁”》(驻辽金控纪发〔2023〕8号),持续巩固深化教育整顿学习成果。要继续做好“阳光国企”日常监督工作,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确保“阳光国企”平台规范运行。要按要求办好2023年“微腐败”大清扫行动第二轮交办案件,把案件查实查透查明,确保查办结果经得起考验。

驻金控集团纪检监察组全体人员和金控集团纪检工作部、纪检工作二部、融资担保集团纪委、中天证券公司纪委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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